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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與恨交錯

2011年9月,當年只有16歲的女同學,因拒絕男同學的追求,而被男同學當頭淋下打火機油並點火,全身燒傷面積多於30%,並失去一隻耳朵。2012年5月,男同學「故意傷害罪」罪成,被判有期徒刑12年1個月,在國內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。2015年5月,法院判男同學家人向女同學賠償172萬元人民幣,雙方均不滿意金額,提出上訴,男同學家人更認為,女同學的傷勢根本不需要治療,屬於「過度醫療」。幸好今年3月終審,男同學家人被判向女同學最終賠償了180萬元作為醫療開支。

據悉,這位女同學因皮膚嚴重燒傷,血液循環差,所以每次把手垂下時,就很快會變成紫色;因為吃了太多抗生素,每次發燒丶感冒,均需很長時間才能痊癒;皮膚還會潰爛,又曾多次因傷口感染被送入深切治療部,女同學簡直就是活在人間地獄。她曾真心剖白︰「燒傷毀容後,我覺得自己是一個闖入人類世界的怪物,路上旁人用厭惡驚恐的眼神看我,去找工作也碰壁,非常無助,生不如死。」 雖然障礙重重,但她表示還是會走進社會面對,絕不會一輩子躲在房間裡哭著,她還有漫長的人生,她會主動和積極的去適應社會。

這確是一個既悲慘但又勵志的真人真事。聽了這故事,我有千萬個摸不著頭腦的問題:
人的面子真是這般重要嗎?
真是受不了拒絕而需要毀他人一生嗎?
每個人都應有生存的方式和自由,為什麼要強行搶奪?
等等,等等.......

筆者學佛修行,明白到什麼是因果,他們彼此應該是在過往生都做了一些極度傷害對方的事,種下了惡緣,到今世因緣成熟,大家都必須償還。常言道:「因果不昩」!只要是在過往生曾種下大惡因,永遠逃不過多世後償還大惡果,請大家引以為鑑。

月兒

(備註:本文純屬個人理解僅供參考,一切正知正見當以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親說之法義為準。)


文章來源:福慧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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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
義雲高大師就是宇宙始祖報身佛多杰羌佛的第三世降世,佛號為第三世多杰羌佛,詳情請參閱關於 多杰羌佛 第三世多杰羌佛文化藝術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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